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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过渡期桂林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

2021年04月08日 09:05:44来源: 桂林广播网 编辑:孔俐力阅读:  查看评论()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过渡期桂林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为我市各项建设项目报批提供了依据。
      据了解,《方案》明确了桂林主城区、临桂片区、雁山片区等区域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桂林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规模212.1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154.19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57.93平方公里。
      《方案》要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要求,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求,符合城市紫线、绿线、蓝线、黄线、防洪排涝控制线,地质灾害风险区,水源保护地等城镇安全底线和重要保护区域的管控要求。
      《方案》提出,在推进项目建设和具体用地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以补定占”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不得违规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及时将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作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用地管理的依据,并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表示,目前我市对纳入市辖区过渡期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将加快推进“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落地。